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总局6月26日下发的综合征管系统38L02补丁,我局于6月27日完成补丁升级,目前我局已针对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业务需求变更完成了相关工作,但仍有系统联调、集成测试、业务测试等工作需在总局补丁下发后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7月1日网上办税系统暂停受理的申报表
1.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 2.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B类)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营改增地区一般纳税人)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营改增地区小规模纳税人) 5.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6.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据实申报)
7.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核定征收)
8.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扣缴申报) 二、网上办税系统恢复受理申报表计划进度
1.预计7月初恢复受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营改增地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营改增地区小规模纳税人)。
2.预计7月上旬恢复受理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B类)。 3.预计7月中旬恢复受理消费税申报表。
4.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据实申报)、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核定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扣缴申报)恢复受理时间待定。 网上办税系统实际恢复受理申报表时间以福建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通知为准。 三、相关事项说明
各相关纳税人可以延迟进行网上申报,待网上办税系统恢复受理相关申报表再进行申报。
在网上办税系统暂停受理的申报表期间,各地办税服务厅仍可受理上门申报。
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相应申报表的申报期限,请关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通知。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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