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办理税务注销,却担心程序复杂、资料繁琐?还怕因为业务不熟来回跑?
不用担心,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最新下发的《税务注销业务优化实施方案(试行)》,让税务注销更便捷。
税务注销不用跑税务局?
问:听说税务注销还能不用跑税务局,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
答:是的,但是要符合一定条件哦!
对于已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工商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税务简易注销应用范围扩大了!
对于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纳入税务简易注销的范围,实行即时办结。
1.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2.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3.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4.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5.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资料没带齐也能办理税务注销?
问:对税务注销业务不熟,总是担心资料没带齐怎么办?
答:完全不用担心,我们对于办理税务注销时携带资料不齐的纳税人,提供容缺受理服务。
“承诺制”容缺办理
对于办理税务注销时携带资料不齐的纳税人,提供容缺受理服务,允许纳税人在作出书面承诺之后,由税务机关即时受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符合简易程序的,由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对于申请容缺受理的纳税人,应在承诺的时限内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及其他承诺人实行纳税信用黑名单管理。
税务注销环节变少了!资料简化了!
厦门市税务局通过转变征管方式,推行专业化管理,将注销确认调整为集中办理事项,实行专窗受理、集中确认,有效压缩办税环节,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多头跑问题,确保简易注销即时办结、一般注销限时办结。
严格执行总局“简政减税降负”相关要求,进一步取消非必要的资料报送规定;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